
〔2025〕151号
2025届毕业生自行办理迁户手续流程
一、迁户手续办理范围
限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非京籍毕业生,在毕业离校后办理迁户手续。
1.北京生源入学时户口均未迁入学校,故均不用办理迁户手续。
2.户口迁入学校、毕业去向为升学至本校的毕业生,如仍保持户口在学校集体户,不用办理迁户手续。
二、迁户手续办理流程

1.登录去向登记平台
登录方法详见《关于2025届毕业生集中办理毕业去向登记、档案转递及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》(/info/1048/3827.htm)。
2.线上提交迁户申请
完成“档案手续办理”模块操作后,进入“迁户手续办理”模块,点击“户口迁出”手续,如实填写户口迁移地址和户口迁移类型后提交,进入学院审核环节。特别提示:毕业生本人务必与户口接收部门核实户口迁移信息,确保信息填写正确、有效。
如迁入户口地址为北京或上海,还需在线提交国家人社部或市人社局出具的户口接收函。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可接收户口证明无效。
户口接收函示例:

3.下载、打印迁户介绍信
学院审核通过迁户申请后,在“迁户手续办理”模块右上方,点击“下载迁户介绍信”后打印。
迁户介绍信的落款日期,系统自动采用为毕业生在系统下载介绍信的日期。迁户介绍信一个月内有效。

4.前往自助盖章机加盖就业公章
学院线上审核通过迁户申请后,毕业生方可下载、打印《户口迁移介绍信》,持《户口迁移介绍信》前往学综楼四层东侧楼梯平台就业手续自助盖章机,在《户口迁移介绍信》上、下两联的落款处,加盖2枚公章(如下图)。
自助盖章机24小时均可使用。遇假期期间,如学综楼西侧电梯至四层的门禁关闭,毕业生可从学综楼东侧楼梯步行至四层自助盖章机处进行盖章。

5.前往保卫处办理迁户
毕业生持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盖章的《户口迁移介绍信》,于办公时间到保卫处户籍办(东门保卫处楼204室,电话010-67392254)领取个人户籍页。
寒、暑假办理时间详见保卫处相关通知。
6.前往南磨房派出所办理迁户(仅限户口迁移至京外)
迁往京外的毕业生还需携带《户口迁移介绍信》和个人户籍页到南磨房派出所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委托他人代办时,需持《委托书》(详见附件,须本人手写签字)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三、《接收函》进京审核回执盖章流程说明
由人社部出具的《接收函》“进京审核回执”如需加盖学校就业公章,请毕业生进入去向登记平台“智能印申请”模块,选择用章类型为“进京接收函回执”。就创中心审核通过用印任务后,毕业生即可前往自助盖章机盖章。

文字、编辑:周雅
审核:王丽梅 孙磊
就业创业指导中心
2025年6月18日